2)第七百七十八章 劳动保障法_老子就是要当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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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楚元这个标准,不能再降低了。

  月薪二点四楚元,这是大楚帝国里的最低薪资标准。

  同时该最低标准适用于所有机构的劳动者,不管什么企业或机构雇佣,不管什么岗位,不管劳动者是男是女,是老是少,长期还是短期用工,其薪资待遇都不得低于这个数字。

  短时间雇佣则是以此为标准,换算为时薪。

  最长工作时间,每天常规上班时间不得多于十个小时,加班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为加班时间,也就是说常规上班时间以及加班时间一起,每天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。

  以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。

  重体力、高温、危险等工作岗位常规上班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,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,每天最长工作时长不得超过十个小时,并要求企业提供降温消暑饮品,安全保障措施等必要工作条件。

  工作时间内,或工作时间外,但是受企业委派工作而出现受伤,视为工伤,由企业承担治疗费,营养费等,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要给予抚恤费,殡葬费。

  同时规定法定休息日延续每旬一天,但是要求给予每年不少于半个月的带薪年假,员工可根据自我需求,在入职满一年后申请带薪年假,不满一年者,按照比例折算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大楚帝国没有七天一个礼拜的概念,那是西方宗教概念,在大楚帝国社会里不存在,大楚帝国的工作日,是按照传统的每月三旬来进行的。

  在每天的常规工作时间之外加班,要给予一点五倍薪资,如果要在法定假节日加班,要给予双倍薪资。

  此外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一系列条款,基本上都是从保障员工利益的角度出发而制定。

  为了保障劳动保障法的实施以及推广,大楚帝国成立劳动保障总局,级别从二品,内阁直辖。

  该部门专门从事保障劳动者的利益,接受劳动者的申述以及仲裁,同时有权利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企业给予行政罚款,而且该部门还会对举报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的个人奖金,该奖金直接从罚金里扣除。

  劳动保障法的推行,也是大楚帝国首次在法律层面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。

  当然,后续具体施行的时候肯定会问题多多,但是不能因为问题多久不去做,做了之后发现问题了,那么就逐步改善。

  总之,罗志学是要牢牢的把工人群体抓在自己手里,绝对不会让这个数量庞大,并且后续还在持续增加的群体游离在帝国根基之外。

  而代价嘛!

  自然是各企业们,尤其是那些民营企业资本家们的利益有所损失。

  至于官办企业……人家是官办企业,钱都是国家的,官办企业的负责人可不会心痛。

  而民办企业的钱都是资本家自己的,你让他们给工人更多的薪资,更多的休息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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