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569章 劫富济贫_重返大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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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那就征一千万。天下的百姓根本不同的户等,田亩分配下去。如果皇帝说今年需要花一个亿,那天下百姓就得根据各自的户等和田数分摊这一亿。这种两税法,自然算不得公平的。

  而易风的这种两税法,并不是量出为入,而是按原来均田制的税率,定出每亩田所要支付的租庸调,然后把他们全折算为钱,然后朝廷直接就根据百姓们拥有的田亩征税。田多少就征多少,再无额外。当然,这是主税,如商税等属于另外的税收。这样的两税,一年也是分两次征,可最大的区别是税收的总数是根据天下的田地数量计算的,因此也就会是一个比较稳固和固定的数额。而经过新朝的土地丈量,人口普查,全国拥有一千万顷土地。贫富土地皆有,然根据新税制,一年的两税折现差不多有三千万贯,当然。这个数字其实也不是固定的,得根据粮食、绢帛和绵、布等的价格有所浮动,但总体来说两税就是这个数字。比之原来每年几百万的租庸调。翻了三倍不止。

  虽然翻了三倍多,但这笔钱还是不够每年基本的财政支出的。为此易风的税制了。又增加了国家专卖这一块,用以增进财政收入。专卖的就是盐茶酒铜钱等一些紧要物资,尤其是食盐,易风准备学后世的那些朝代,从这里夺取一大笔税收。易风预计盐茶酒等专卖税收一年两千万左右,此外还有一个税收来源则是商税,易风也打算从中获得千万以上。

  这并不是妄想,易风在怀荒时,已经开始推行工商业的发展,并从中获得许多利益。北宋熙宁之时,一年的两税折合钱两千多万贯,而商税宋初时只有四五百万贯,后来也达到了两千万贯左右。当然,北宋之时创收最多的却是专卖,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食盐专卖,北宋末年之时竟然达到了四千万贯,而盐之外的茶叶和酒的专卖也一样创收许多,每年都在千万上下。而宋朝特别是南宋,在两税、商税和专卖这三项主要收入之外,还有名目繁多的杂税,南宋时最高财政收入一年达到一亿几千万贯,其中杂税就有数千万贯,绍兴三十年,光是杂税中的绿总制钱就有两千多万贯。

  易风现在不打算变着法子收杂税,但也不想放弃专卖这个大创收,因此他的目标是两税、商税和专卖这三项,一年至少得收入六千万,如此朝廷才能保证维持运转之外,还有富余留下一部份给地方的省州县使用,使得中央财政外地方也有钱财府库诸存,另外还可以有钱供朝廷和地方搞建设开发,甚至每年还能存一笔钱用以战争和救灾等专项需要。

  说到底,要建立盛世,搞好统治,都离不开钱。但如此收税,却是门高深的学问,不能随意的强征,任意摊派,那只会越搞越糟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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